咨询留言
|
动迁房
|
陈女士
咨询于
2010-11-08 15:32:35
|
胡律师:你好,我家是09年3月动迁掉的房子,协议上11年3月交房。可是目前连地基都没有打,肯定要晚交房了。 我想问下1:超过原计划11年3月交房的,可否向有关部门索要补贴?向什么部门呢? 2:房子的模型去看过给我们的房子大于当时签署的协议,协议上说,房子若超过的部分按房地产市场价再付。这个房地产市场价是开发商说多少钱就多少钱的嘛?还是有权利向动迁组索要一个优惠的价格呢?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1)拒我所知应该是有过渡费的,需支付到向你们交房为止。 2)这个确实没有法律规定,通常双方还是可以协商的。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