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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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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9-29 20: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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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闹离婚阶段,近期男方作为主贷人开始恶意不还公积金中心贷款,以此威胁女方,因此女方目前作为次贷人也不还,双方僵持,至今已2个月未还款,公积金中心已开始催款,并说明在六个月后将起诉双方,比起之后离婚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女方倒是希望干脆由国家将房子收去进行拍卖还款。如果公积金中心通过法院将房子拍卖,但是男方(他为二婚)及其与前妻所生之女的户口在里面,且在上海无其他房子,也没地方迁户口,原籍为湖北,这样的情况如果影响拍卖,法院会怎么处理?(现在等于他是欠了国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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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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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告诉你户口的问题并不会影响到房屋的拍卖。理性的说,作为房屋共同所有人,房屋被法院拍卖的话对你的利益也会有损害,我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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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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