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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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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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咨询于
2010-09-08 09: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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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公司发出辞退通知,6月19日为离职日,但我没同意离职签字。 7月19日劳动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公司说8月2日恢复,要求我8月10日上班,但10日当天人事经理要求部门新领导对我2010年上半年考核评估(编造出不能胜任工作),特别是已考核过第一季度成绩作废,但上半年我因该考核成绩好而加薪过,而且5月6日又把奖金折合到月工资里--第2次加薪,至今我从没受过任何处罚。人事经理当天以新的考核成绩对我强制调岗,说同岗同酬将我原来的5800降到2100。我8月20日查询综合保险时发现:6月、7月都没缴纳,而且连单位也没有;8月2日电话里要公司发6月份部分工资,对方一直都是拒绝(至此我还有18个小时的周6加班)。我不想继续在公司了,求您帮助,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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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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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证明公司是无故克扣工资,你可以要求他们返还工资,并在辞职后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但这个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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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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