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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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通知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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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咨询于
2010-07-13 11: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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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 您好! 公司给了我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是说6月13号合同期限已满。不再续订合同。另约定终止合同时间为七月底。同时公司不作任何赔偿。 实际情况是在七月份才通知的我,当时是说要我签字证明我有收到这份通知。我有签字,但是还没有签日期就被拿走了。所以也不能证明我是在七月份收到的。 我就经济赔偿与公司交涉。现在他们又问我要不要续签。但是不再提供住宿。其他条件不变。我说在这种条件下我是不会续签的。现在他们给了我一份员工辞职申请表和交接表。我表示我不是要主动辞职。是你们的条件太不合理了。他们说可以在不续签合同辞职理由一栏了里说明。 现在我想请问下我必须要填写这份辞职申请吗?我觉得这是公司在为了不赔偿而在使用的手段。现在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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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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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你绝对不要签任何表示你主动辞职或者你选择不续签的材料。第二、如果你手头有单位通知你不与你续签的通知的话,他们肯定要支付不续签的补偿金给你。第三、如果你手头没有这份通知了,你就挂号信给单位要求在原有的用工条件下续签合同,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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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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