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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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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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7-02 21: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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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我与丈夫在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我和我丈夫两个人的名字,我婆婆从今年过年到我们这里住以后,就不肯走了,我婆婆是湖北的,户口也在湖北,老家有房子,我公公还在湖北住着,买房的钱完全是我和我丈夫的钱,他父母没出一分,现在我与丈夫因为我婆婆关系很差,正在闹离婚打官司,婆婆一直赖着不走,导致矛盾日益激化,我想问下我作为产权人我有没有权利上法院叫我婆婆离开这个房子,不允许她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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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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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您丈夫也是产权人,你婆婆只是作为亲属身份的居住,这种情况法院很难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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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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