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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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判决需要当事人书面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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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6-01 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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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 我于09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委托律师起诉到武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于同年11月2日判我获胜。原单位于11月9日上诉到区法院,并于11月30日开庭,庭上法官也作了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最后法官说:你们(指原告)没有调解的基础,那就判。之后我方律师多次对我说法官还是要求调解,但对方赔偿额太低,我始终没同意调解。律师原本昨天去法院拿判决书,但没有拿到,据律师说,他昨天交了延期判决的材料,并且之前还交了两次延期判决的材料,这些都是我事后才知道的,请问胡律师,延期判决会影响判决结果或对我不利吗?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必须判决?我与律师事务所签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全权代理,申请延期判决是否需经当事人同意或签字认可?谢谢! 祝工作顺利 危昌明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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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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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为是全权代理,您的律师提出的各项申请都代表您的要求和主张,法律并不规定要另行经得你同意。但从律师职业道德和操守而言,我们做的应该都是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你的律师提出延期申请的用意是什么?他应该是要跟你商量过之后才会确定这样的应诉策略的,你应该跟你的律师进行一下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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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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