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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合同单位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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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5-07 18: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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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了如下的劳动合同和研修协议,现在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问公司是否应当向我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 第一次签订:2003/6/2--2005/6/2 续签:2005/6/3--2007/6/2 研修协议(国外):2006/8/10--2007/8/9,服务期限:2008/8/9 实际研修(工作)期间:2006/8/10--2010/1/31 在国外研修期间的工资为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发放。 2010/1/31以后没有到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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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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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需要研究一下研修协议的具体内容,看你与国内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之后是否还存在。若有需要可以带协议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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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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