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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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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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4-25 1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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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 你好!我要咨询两个问题: 1.双方都是非机动车(电瓶车),且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发生事故后,警察判定下来说我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故我是全责,对方无责。可是对方的电瓶车是无牌无证的,我的车是有牌有证,难道对方真的就一点都没有责任了么? 2.警察认定书写的是简易程序,说:人伤,就医后移交事故科处理。请问这简易程序符合规定么?听说有人伤都是一般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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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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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因为是非机动车,所以通常警察并不认为牌证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2)一般轻微伤是可以按简易程序处理的。这只是交警的处理程序,并不影响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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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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