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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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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咨询于
2010-04-04 2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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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当时公司称要试用一个月才能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但至今我已在公司干了半年多,公司却始终没有表态是否录用我。公司负责人总说迟早会跟我签正式劳动合同的来推脱,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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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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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你的情况是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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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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