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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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若干年后的动拆迁,能拿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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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
咨询于
2009-12-24 15: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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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我是当事人的表妹,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姐是否可以从前夫那里拿到房子。 我姐姐夏女士在十几年前与前夫骆先生离婚,他们结婚的时候还是老房子,后来老房子动拆迁(安置在闵行区虹莘路5号桥附近的公房里),拿到两套二室一厅,夫妻三人住在五楼二室一厅,两个老人住在三楼二室一厅,因为男方在外面已有人,所以过了几年后两人便离婚,离婚时我姐姐因为身体一直不好,而且工作也不稳定,所以孩子是判给父亲的。当时法院叫男方付给女方人民币8万元,但是因为男方拿不出钱,所以法院在判决书上写明,我姐在虹莘路5号楼5楼的二室一厅23个平方居住权,但是当时因为跟男方同住一个屋檐下不方便,而且男方几次三番晚上吓唬我姐,不得已,从套房子里搬出来,搬到娘家父母那,没过几年父母那因为动拆迁,我姐得到了一套一室户才有稳定的落角地。至现在已有好几年,我好像记得有十年了吧,这个虹莘路5号楼原来动迁安置的房子因为说是危险房屋所以又要动迁了。1、虹莘路5号桥的房屋到现在也没有做产权证。 2、因为没有做产权证,所以只有原来老房子动迁的安置协议书,(上面有5个人的名字,原夫妻三人及二老)3、离婚后户口迁至娘家,娘家动迁后户口未迁出,还挂在那里) 我想咨询一下:1、我姐是否能够拿到房(或是安置费)? 2:她离婚后娘家动迁拿的房子是否跟现在虹莘路上动迁有冲突吗?影响她拿房吗? 1、虹莘路5号桥的房屋到现在也没有做产权证。 2、他们只有原来老房子动迁的安置协议书,(上面有5个人的名字,原夫妻三人及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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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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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案情相对复杂,我一般要看过书面材料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按你说的情况简单回答:如果你姐和原姐夫的房屋是租赁房,你姐在其中又没有户口,而之后你姐又在娘家享受过动迁,你姐应该不再作为安置对象,也没有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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