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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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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咨询于
2009-10-04 2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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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均丧偶,各自有子女,都已成家,然后他们登记结婚,男为乡镇退休干部,每月有2000元退休金,女方为农民,结婚后住男方家,现因感情不和,男方要求离婚,如果女方同意离婚,在这期间男方的退休金算两人共有财产么?另外男方已把他剩余的退休金用于自己儿子建房,现已没有存款,要离婚的话男方还要付女方钱(即所谓婚前的共有财产退休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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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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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因为已经不存在了就无法要求离婚时分割,除非女方起诉撤销男方对儿子的赠与,具体操作方法请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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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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