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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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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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先生
咨询于
2009-08-12 2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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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请问一个问题!我右手无名指筋断了,打上了石膏,请问现在我好了,我也知道三个月以后去劳动部门鉴定!但是我在工伤期间不能自理,还有饮养费用!生活费用补贴,还有住宿补贴。 这些都根据劳动法的多少条例来的,请详细讲讲一讲好吗?有必要会请律师你帮我打官司!请速急回复!谢谢 QQ联系也可以,838617008我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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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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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到第三十九条,但该规定适用的是交社保的劳动者,如果是外来务工这方面的赔偿没有明确规定,可要求参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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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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