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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都够不上,以“头晕”赖在医院不出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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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09-08-11 1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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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胡律:您好! 对方轻微伤都够不上,长时间以“头晕”没好为借口,赖在医院不出院(医生早就说好出院了,催他办出院,但他说要医生写保证,保证他将来没事,医生哪敢写啊),已经40多天了,现在他提出要我们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营养费1万元(说其它护理费等按标准赔),我们同意他就出院解决,我们不同意他就不出院,同时还说要继续转其它的省城医院治疗(已转过一次院,没办转院证明)。医生对他都没办法,也不敢用什么药,不用药他又说你们给他停药了,其实就是一个无赖,已经去省级医院叫他自己选专家会诊过,专家说过没事叫他出院病慢慢会好的。现在我们不理他也不行,我们是有单位的,他就到你的上级单位去闹,上级单位迫于无奈,只好向我们施压,上级领导说现在要60年国庆了,社会要稳定,让他闹下去不是事情,领导就是怕事情闹大,而现在受害方就是抓住了这一弱点,听说还要闹到省城上访,但他就是坚决不走------法律途径。 请求律师: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种人就没用了呢 不满你说,实际上我的家属是一位女教师,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因为 责任心太强,自己身体又不好,再加上更年期的缘故,当时情绪不好,这位学生又不听,又想管好学生,所以不小心用教棒就伤着了这位二年级小学生的左前额部,伤着后这位学生无异常,仍正常坚持上了二节课,所以我的家属就未引起注意。因为这天是6月26日(星期五),学生是提前上课的,到下午一点半左右就放学了,当时是太阳高照,气温很高,而这位学生是先由她的姨爹用摩托车带了一段路后,再自己走了“一里路左右”才到家的,有人看到这学生在走这“一里路左右”的时间里是“一路玩回家的”,或许是“中暑”的缘故(是我猜测),晚上发生“呕吐”了(这是事实),而小孩又告诉家长白天被老师打了,两件事凑合在一起,第二天(星期六)就赶到学校说老师把她女儿打成“脑振荡”了, 一、当地医院也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当“脑振荡”看了,后来CT(两次)、磁共振、脑电图做出来全无异常。因为有了“脑振荡”,家长就抓“脑振荡”有后遗证大做文章,现在是有理说不清,怎么办?我们当时提出过鉴定,他们不当一回事。 二、家长说女儿还是“头晕”,而医院又不敢用药,家长讲得更好听,说用药对女儿发育有影响,所以现在就是趟在医院叫我们付“床位费”,我们怎么办好? 三、家长说:要我们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这种情况要不要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如要赔偿标准大约是多少?(按法院判的标准会是多少?),40多天里基本上都是天天夫妻两人陪护,我们要不要赔两人的陪护费? 四、实际上这位学生早就想出院了(有人证明),家长硬是不让女儿出院,这种任意拖长住院的时间,属不属于扩大“损失”? 现在关键是头晕有没有办法鉴定?我们好不好告他“敲诈”,烦胡律给我予以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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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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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方对自己的伤情和治疗是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脑震荡也是要有医院确诊的,否则你可以拒赔。 二、你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恶意扩大损失,你也是可以拒赔的。可以出院不出院当然是扩大损失,关键是要收集证据证明这一点。 三、营养费要通过鉴定确定营养期才能计算,精神损失费一般也要结合伤者的伤情,而是否构成伤残是可以鉴定的。陪护一般是按市场的护理价格确定,不会支持两人的。 你要告他也很难,你可以拒赔,然后他就会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 你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让他指导一下你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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