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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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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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咨询于
2009-07-01 1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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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 你好! 工作两年3个多月,合同没到期,公司没有理由的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一开始是口头通知我,但赔偿的金额不对,并且不给我去年的年终奖余钱,我说可以仲裁公司,事情就一直托了一个星期。后来我请假的一天公司发布我违纪邮件(人事当时事情没弄清楚就发布),领导威胁说如果这样下去,我可以一天开一张罚单。我让公司先开给我解除协议书,并没有签字,带出公司。之后公司催着我交接好,说可以走了。 现在我已申请仲裁成功,公司已知道,突然发快递给我,是《严重违纪辞退通知书》,反过来说我欺骗公司开协议书,制造假象,并说我旷工不上班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有问题想询问下,①现在我要起诉,胜算有多大? ②我到底算不算旷工? ③拿走没签的协议书有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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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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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电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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