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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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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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09-06-26 1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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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 你好!现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一直长期请病假,且医疗期已经过了。目前给这位员工支付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已支付半年以上。 还有2个月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想与该员工再续签合同。 想请问下,如果该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跟他续签,公司需要赔钱给这名员工吗? 如果要赔,是按照该员工合同到期前12月的平均工资(因为是病假工资不是很多)还是当初跟该员工签劳动合同的金额进行赔款。另外赔的年限是按照该员工的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这样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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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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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到期不续签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年限,而不是按他的实际工作年限。根据法条的字面理解应是他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包括病假工资,因为你的事情是在苏州,还是建议你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因为有时会有一些地方的不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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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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