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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 经济补偿金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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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咨询于
2009-06-22 17: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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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2008年07月8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没项目做了 公司要求2009年07月31日起(含该日)同我解除合同. 请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上海市人均的3倍计算,还是按我本人的工资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计算.(我的工资为3W/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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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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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补偿金是有人均工资3倍的限制的。你们双方协商的话,只要双方认可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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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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