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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26日国家颁不部的劳动保险条例什麽时侯作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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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先生
咨询于
2009-04-09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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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1年重病、住院8个月、花掉住院费35万元有余,门诊及外地就医费用5万余元。结果单位只给报销12万元。 我是化工部矿山局吉林地质勘查院的正式物探工程师。1970年参加工作。按原劳动保险条例应予百分之百报销。可是单位没这样处理,是否合理?(2004年单位参加新医保) 问题:原劳保条例何时费除的,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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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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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题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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