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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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等~如何的程序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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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09-03-26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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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金融危机,经济裁员,公司说是要裁员,但是也只是在部门整体开会时提了下,并没有以正规的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员工.今天突然接到人事部相关通知:直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我要求再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人事说之前已经要求各部门通知过大家了,没有什么代通知金!请问这样合法吗?急等~另外,本人自03年10月6日入职,03年11月6日签定合同,最新签定的是08年11月6日,到期的期限为2011年11月6日.另外,本人今年2009年共有5天年假,已经用了1天,余4天.请问本人到底可以要求多少的赔偿金?非常感谢!上海律师胡珺回复如下: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属于合法解除或协商解除的,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单位要另行支付你五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其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即十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具体的劳动仲裁你可委托律师办理。胡律师:那根据现在的情况,我单位是否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又该用哪些依据,证明,来判断单位是合法的程序呢?还有,本人2009年还剩余的年假应得到怎样的处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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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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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未休完的年假可要求按节假日加班来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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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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