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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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合法吗?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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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咨询于
2009-03-25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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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金融危机,经济裁员,公司说是要裁员,但是也只是在部门整体开会时提了下,并没有以正规的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员工.今天突然接到人事部相关通知:直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我要求再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人事说之前已经要求各部门通知过大家了,没有什么代通知金!请问这样合法吗?急等~另外,本人自03年10月6日入职,03年11月6日签定合同,最新签定的是08年11月6日,到期的期限为2011年11月6日.另外,本人今年2009年共有5天年假,已经用了1天,余4天.请问本人到底可以要求多少的赔偿金?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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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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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属于合法解除或协商解除的,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单位要另行支付你五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其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即十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具体的劳动仲裁你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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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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