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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款是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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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女士
咨询于
2009-02-20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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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 我和先生02年结婚,生育一女。在04年期间我先生参加赌博的,输了30万的,现在我们服气感情不合,想与他离婚的。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的产权是我的名字,先生在02年到08年的2月份,是经营着一个五金店的,现在欠款30万中包括(货款6万多的,银行贷款还有8万的,女方亲戚的借款是7.7万,男方亲戚的贷款8.3万的)如果我跟他离婚的话,那些款是我负担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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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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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们婚后的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用于家庭生活而产生的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五金店如果是个体户的性质,那么货款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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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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