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求助!求助!求助!
|
李先生
咨询于
2009-02-12 16:39:00
|
胡珺律师: 您好! 非常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属无赖。在此向您陈述事情的整个过程,望能给予解答,我代表我全家向您表示衷心的的感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妻子于2007年5月30日在医院破腹产生下一女孩,手术前检查除有点贫血外身体无其他任何不良状况。手术后3小时B超发现腹内大量停血,没办法只好做了第二次清宫手术。至此我妻子在大量失血后身体各器官均出现衰竭症状,尤其是肾脏功能,后经多方转院共计2个月总算保住了一条性命。后来为这件事我和医院打了一场官司,耗时1年半,医疗事故鉴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最后只得到6万4千元的赔偿。妻子从这件事情后月经就一直不太稳定,有时多有时少,最近4个月纯粹就没有了,通过检查小孩肯定不能再生了,(我们家按规定还可以生育第二胎的)还有没有更进一步的后遗症还说不清楚。 为此我想问一下胡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再和医院打官司?怎样起诉?什么理由?胜算如何?在就是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这么少吗? 对了,我家是四川的。 希望胡律师看见后一定给我一个回复,我相信世间总是好人多,关心和帮助我们地震灾区的人们。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和崇高的致敬! 祝愿胡律师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来自地震灾区的:李国良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李国良: 你好! 很同情你和你爱人的遭遇,但你所说的事情已经经过民事诉讼并且有了生效判决,一事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不可能二次诉讼。赔偿金额各地会略有不同,何况它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多个项目构成,我无法判断三级戊等对应六万四千元是否少了,从我手中的案例看好像也差不多。 作为律师我坚信一个人要坚定而努力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认为凡事要懂得适可而止。希望你和你的家人尽快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