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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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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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09-01-05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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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我单位现在进行了年休假制度的调整,遵循国务院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我就想问一下,规定中的累计工作满x年,这个计算不计算我以前其他单位的工龄?因为如果计算的话,我就可以多休5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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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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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述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所以并不是要求在同一单位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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