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微信公众号: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网站公告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离婚纠纷,主审法官:沈海星。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胡珺律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行政协议无效纠纷,主审法官:马金铭。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肖英。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薛斯佳。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18日下午14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遗嘱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董琳琳。
业务范围
  • 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 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 代理诉前调解离婚、监管共同财产分割
  •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 代理夫妻财产、婚外情调查
  • 子女抚养权变更、探视权、抚养费类诉讼
  • 代理各类与婚恋失败有关的房产纠纷
  • 代理遗嘱见证、执行,遗产监管
  • 代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类案件诉讼
  • 代为办理境外及港澳台法律文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理论文章
点击分享

房产是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日期: 2013-01-23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基本案情:

张某 (男)与李某 (女)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010年8月,经法院调解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在调解离婚协议中一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如下: “男方张某自愿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和家庭日用品等财产全部给女方李某,并自愿向陈某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还未来得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2010年12月重新登记结婚,房屋于复婚期间过户到李某。 2011年 3月,张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

问题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问题二:本案中的讼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李某个人财产?

该讼争房屋属于李某婚前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中,在第一次离婚协议中张某自愿将登记在自己名下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放弃,并给予李某,是其基于离婚这一事实对双方财产分配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经法院确认后,以调解书的形式产生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在李某与张某复婚时,该房屋的产权虽然仍登记在张某名下,但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应属李某。而且在复婚期间张某与李某共同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该离婚协议已实际履行,讼争房屋应属于李某所有。

问题三:李某与张某复婚后,讼争房屋能否由李某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的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成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讼争房屋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李某个人所有,因此,复婚后并不会导致李某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所以,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另外约定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综上,该房屋应属李某个人财产,不应在本案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点击分享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更多资讯请关注: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沪ICP备09011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