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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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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催生蜗婚族:夫妻离婚不离家均摊水电费

日期: 2012-03-20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核心提示:围绕婚姻和高房价,闪婚、闪离、裸婚……一个个新名词层出不穷。而今,“蜗婚”一族又在都市族群中不断蔓延。曾经的爱人,走出婚姻围城,却又不得不住在一起,感情纠纷掺杂房子、孩子等因素,从而也有了更多无奈的挣扎。

离了婚的男女仍住在原来的家里,各自拥有一个房间;使用共用卫生间、厨房;平摊水、电、燃气等费用……与其他合租者不同的是,他们共同拥有所居住房子的产权,曾经是最亲密的爱人,这是蜗婚者的生活写照。

一方面是物质压力,另一方面是离婚后带来的精神负担,在这“离婚不离家”的家庭生活模式背后,当事人会有怎样的心态?记者的整个采访过程就像一次秘密的地下行动,所有涉及的主人公无一例外地要求以化名的形式出现。

蜗婚族,既然如此不愿露面,又为何被炒得沸沸扬扬?专家认为,离婚虽然不再是一件丢人的事,但离了婚还同住一个屋檐下,就要牵涉道德、法律、财产等多方面因素,变得复杂起来。

尴尬:距离爱情“一平米”

一年来,已经离婚的沈佳和刘强仍然处于“同居”状态,一边试图协商早日离开,一边又不得不维持着这个非正常的家庭,在尴尬和磕碰中保持着“邻里互助”的关系。

2008年,沈佳和刘强在杭州结婚了,在父母的帮助下,两人在下城区朝晖街道买了一套101平方米的两居室,首付30万元,月还款2700多元。但结婚还不到两年,两人就因争吵不断而离婚了。

离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独立的空间、自由的作息和隐私保障,可当他们的结婚证变成离婚证后,生活却比以前更麻烦了。“房子是我们唯一的财产,房价已经翻了一番,现在还在不断增值。”沈佳说,离婚后,房子成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问题,如果把房子卖了平分,“分到的钱,双方都不够再买新房,出去租房的话,压力太大,还不如寄希望房价继续涨。”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屋而住,分房而居”,蜗婚让这一切变得富有戏剧性。一套房子,东面卧室沈佳住,再买张床放进书房让刘强住,其他地方公用,“两人‘错峰’使用厨房和卫生间,每月的水电费用两人平摊,可一到月底缴费时,他就抗议。” 沈佳无奈地说,“他认为我用水比他多,因为我爱洗刷,我喜欢熬夜看书,电自然也用得多。而我会反驳他经常蹭我的饭……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挺尴尬的。”

最糟糕的是,沈佳不敢把新交的男朋友带回家,因为让刘强看见了,一定会变相地把男友“请”走。为此,沈佳也经常不留情面地让前夫带来的女友难堪。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一年,让沈佳身心疲惫。“离了婚还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对神经的考验可想而知。”每次下班,她想到要回她和前夫的那个家,步伐就越发沉重。

如今,两人终于就房子问题“约法三章”:房子暂时不卖,留着继续升值;刘强搬出去住,双方仍共同承担月供,刘佳每个月多付1000块“房租”;双方任何一方随时可以提出售卖房子,另一方应无条件答应,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纠结:现实面前难取舍

事实上,像沈佳和刘强一样,在房价高启的残酷现实面前低头,饱受“离婚不离家”煎熬的夫妻,还有很多很多。确切地说,蜗婚,就是谁都不想放弃现有的房子,但谁都拿不出多余的钱让对方“滚蛋”。在房贷的压力下,也没有闲钱另租房子。万般无奈,只能彼此委屈,离婚不离家。

日前,网上一篇《俺是比“蜗居族”更惨的80后“蜗婚族”》的帖子引起网友关注。帖中男主角也因为房子关系跟老婆离婚之后仍同住一间房,结果跟前妻带回家的男友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两年前,我们还是一起供房子的幸福一家人,两年后的今天,我的生活却越来越乱套了……是我们自己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么?当然不是。在我们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其实更像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缩影……”发帖人的心酸引发众多网友讨论。

记者看到,在回帖中,不少网友表示,都是高房价惹的祸。网友“调皮小宝”就说,她一个朋友就是这样,本来打算跟男朋友结婚,两人还一起付了首付,可后来因为某些事两人闹崩了,因为不舍得这么早把房子卖出去,两人就继续分担房贷,双方父母都时不时回那套房子住两天。

可网友“我爱下雨天”觉得,不管有多么难舍的房子情结,都不赞成蜗婚。“试想,如果水火不容还硬要挤在一个屋檐下,彼此看对方不顺眼还要硬撑下去,对身心健康有害无益,搞不好再度发生争吵,新仇旧恨老账新账一起算,闹出大乱子也不足为奇。”

不少网友对蜗婚中的男女表示同情。“现在看来‘蜗居’其实也是件幸福的事,虽然有房子压力,但是至少两口子之间有个共同的目标。可‘蜗婚’不仅承担房子的物质压力,还有离婚的精神压力,包括对方‘新欢’的精神压力。”

在蜗婚这种尴尬的关系中,离婚双方会出现哪些情况?一名婚姻家庭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除了双方理智得以朋友相处,最后各自有归宿外,也有离婚后,双方发现曾经“一无是处”对方的优点,经过一番再认识,双方选择复婚。但也有少数离婚夫妇,面对破裂的婚姻却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延续婚姻中的问题,相互纠结和折磨,再掺杂财产纠纷,变成了最恨的仇人。

理性:君子协议避风险

统计数据显示,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在离婚人士中比例并不高,不足一成。但这种现象一出现,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位大学老师动情说:“这个话题现在为何热起来,因为它能宣泄老百姓心中的情绪——面对高房价的无力和焦躁。另外,在我们经济水平不高的年代,大家都惦记着实物,现在大家越来越关注精神层面,就蜗婚一个现象,附会了人们的很多情绪和话题。

“夫妻离婚后不分开,住在一起期间,财务上分得不是很清楚,以后要分开住时,容易产生财务纠纷。”有着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经验的律师为蜗婚男女支招,在离婚后尽快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进行财产公证,蜗婚期间,最好有一个约定,把生活开支及添置的财产算清楚,如果有孩子,最好把孩子的监护权弄清楚,否则,再婚时容易对孩子造成伤害。

江苏省妇女研究所所长沈美华对蜗婚做法给予了否定:“这是蜗居生活下的一种权宜之计,一种暂时的平衡。最终的结果是,要么复婚,要么产生更大的矛盾造成第二次伤害。蜗婚,矛盾双方守着一套房子,幸福指数并不高,你在原地永远没有进步,随着岁月的流逝还会互相抱怨。”

心理专家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尽量不要蜗婚。双方若不得已选择蜗婚,最好在感情生活和经济花销的问题上做好公约,经济上的承担约定,空间使用上的约定,对一方新的情感关系的态度约定等等,双方用客观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新的关系形态,以尽快适应和转换到新的身份当中。

套用一首风靡的诗歌:你爱,房就在那里,不离不弃。你不爱,即使房在那里,于你又何益?你住,有爱相伴,房是实体,温暖着你。你不住,有爱相守,房在心里,要靠再寻觅。

所以,离婚的夫妻,拿到房的,等待有缘人上门;没拿房的,就提起行囊再出发,千万别因为形式上的实体,而虚耗了内心追求新生活的动力。

专家点评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洪江律师:由于近来房价上涨过快,现实中确实代理了部分“离婚不分家”的案件。“蜗婚族”容易产生进一步的“感情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最主要需要考虑财产分割的风险问题,建议在离婚后尽快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进行“财产公证”;另外为了避免感情纠纷,可以将房屋出租,因此而产生的租金等也是日后财产分割需要考虑的,这样可以做到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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