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微信公众号: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网站公告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离婚纠纷,主审法官:沈海星。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胡珺律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行政协议无效纠纷,主审法官:马金铭。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肖英。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薛斯佳。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18日下午14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遗嘱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董琳琳。
业务范围
  • 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 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 代理诉前调解离婚、监管共同财产分割
  •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 代理夫妻财产、婚外情调查
  • 子女抚养权变更、探视权、抚养费类诉讼
  • 代理各类与婚恋失败有关的房产纠纷
  • 代理遗嘱见证、执行,遗产监管
  • 代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类案件诉讼
  • 代为办理境外及港澳台法律文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离婚案例
点击分享

夫妻离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日期: 2011-12-26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刘某因为丈夫罗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女儿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在第三人胡某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了协议,刘某和罗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在亲友劝说下,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和罗某仍然在一起共同生活。此后,刘某认为罗某没有悔改,半年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照原来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罗某认为原来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刘某所有的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原来离婚协议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和罗某在第三人见证下达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刘某和罗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有效,法院应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刘某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和罗某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的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适用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实际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此时,夫妻关系已经解除。而刘某和罗某虽然达成了离婚协议,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并没有生效。因此,不应支持刘某的此项诉讼请求。
     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根据该条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有关身份的协议,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本案中,刘某和罗某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属于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形,其因离婚形成诉讼,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离婚时财产的状况处理。

本文来自 上海律师 离婚http://www.hujun64.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点击分享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更多资讯请关注: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沪ICP备09011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