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被告宋某(男)系在上海马戏城里从事飞车表演工作。2007年4月10日,原告袁某(女)因观看了宋某的精彩表演,深深地被其非凡的飞车技术所吸引,成为了宋某的忠实“粉丝”。不久,两人开始相识、相恋。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宋某因与其一名叫邵xx的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准备拿出一笔钱赔偿给邵xx作为两人的分手费,于是和袁某商量,让袁某先拿出点钱。尽管袁某在得知此事后非常的气愤,但在宋某地再三忏悔及苦苦哀求下,袁某还是原谅了宋某,并拿出了5万元代宋某赔偿给了邵xx。
2007年6月,宋某向袁某求婚,袁某本着与宋某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于2007年6月25日与宋某一同来到了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再婚,所以对于袁某而言,其非常在乎这段“突如其来的爱情”,袁某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与宋某共同建立的这个“爱巢”中。袁某在婚前系在吴江路做生意的,身边也有一些积蓄,而作为演员的宋某,平日开销大、收入也不稳定,但只要宋某喜欢的,袁某会尽量满足他。婚后,袁某一直承担着家庭生活的负担,不仅在经济上,不断地拿出婚前的存款来开销,而且在生活中也一直担负着几乎所有的家务以及照顾宋某的责任。
另外,袁某考虑到宋某因演出后经常要与外宾外出应酬,2007年7月,袁某出资购置了一辆约70万元的奔驰轿车,其中15万元系用婚前购买的价值为164453元的雪铁龙轿车换购的,其余的都是用袁某婚前的定期存款来支付购车款的。购车后两个月,袁某突然发现宋某擅自将该车给了宋某的前妻钱xx,当袁某问及宋某时,宋某却辨称:其与前妻离婚时有一百多万元的债务,现在因无力归还,所以只能用车来抵债。同年9月24日宋某向袁某出具了一张借条。
袁某认为,其在婚后完全尽到了作为人妻的职责,之所以在经济上有如此的花费,目的是为了让宋某开心,与宋某永久共同生活在一起,其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对宋某对整个家庭尽心尽责。然而,宋某无视袁某的付出,婚后短短三个月,宋某耗尽了袁某婚前所有的财产。现在袁某已心力俱疲,一段本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却在宋某的眼里只是一场金钱的交易,为了尽早解除这段错误“结合”的婚姻关系,袁某无奈只得诉至法院,希望法院依法支持袁某的诉讼请求,真正维护袁某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
一、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二、依法判令沪FT9xxx梅赛德斯—奔驰车归原告所有,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判令被告归还原告钱款70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代理观点】本案双方对离婚都无异议,焦点在于财产纠纷。被告宋某用原告袁某的婚前积蓄购买了奔驰轿车,应予退还。但该轿车是通过借款购买的,而购车款在购车完毕后还有余款5万元,加上宋某婚前向袁某所借的10万元,共计15万元余款。所以被告宋某应归还原告袁某奔驰轿车一辆及15万元借款。
【本案判决】法院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判决1.双方离婚;2.被告宋某归还奔驰轿车给袁某,现在袁某处户名为宋某的一辆红旗轿车归被告宋某所有。3.被告宋某归还原告袁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