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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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更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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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咨询于
2009-05-05 11: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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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 您好,我开门见山的讲述一下我的问题,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我2008年11月和前女友一起买了一套位于松江大学城附近的期房,房子最晚2010年6月交付.当时签的是预售合同,而且合同是以我和我前女友两人的名字签定的.首付是我付的.当时为了办理银行贷款,还一起去了松江公证处办理了财产公证. 但2009年2月份,因为感情问题,我和前女友分手了,我提出希望对房子进行更名,她也同意.后来我到房产商那要求更名,但房产商说现在不能做房产合同撤消,会影响他们的销售资质.所以不同意更名.我想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做更名或是什么方法可以保障我对房子的绝对所有权.在我前女友反悔之前.我能采取什么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呢.还有目前房子的贷款也是我在还.如果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联系我:15921771719 盼望能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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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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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之前的财产公证内容是什么,可在你女朋友反悔前,与你女友签份协议,对付款和将来产权登记的情况做个明确的约定,对于该约定也可以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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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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